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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标准”与“检测”的挑战 纺企应如何应对?

  对于国内外不同的采购商和服装企业来讲,质量要求和标准也是不尽相同的。国外大型采购商往往有着自身的采购标准,这个标准相关的测试项目、方法、质量要求也是有所差别的。纺织品原材料的使用地不同,偏重的要求也不同,欧洲比较注重生态环保项目的检测,而美国则偏重功能方面的安全测试。记者采访了业内的众多专家,从不同角度为纺织品生产企业就“标准”与“检测”这两个关乎产品质量生命的核心问题答疑解惑。

  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质量认证部副主任张翠竹认为:不管是采购商还是服装企业对品质的要求通常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外在品质的要求:关注纺织品服装面料的疵点、色差、规格等;二是内在品质的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色牢度,如耐水洗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熨烫升华色牢度等;2.洗后的尺寸稳定情况、洗后的表面外观、缝线外观及折痕外观等;3.物理性能:如断裂强力、撕裂强力、胀破强力、起球和耐磨性能等;4.对于有特殊功能性的纺织品,还需验证其功能性能的程度,如拒水性、拒油性、抗菌性、防紫外性能等等。此外,环保生态的要求也越来越得到专注。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从生产者到消费者都愈来愈关注纺织品服装的安全性,如pH值、甲醛的残余量、有害的染料、助剂(目前比较关注的APEO)等。目前,我国纺织品企业通常在外在质量方面重视程度比较高,但是对后两方面还没有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内在品质,国外在这方面的要求非常严格,而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重视起来。

  “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及质量稳定性锡莱亚太拉斯(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彭辉指出,目前,国内大多数纺织服装企业对品质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初级的阶段,误将质量控制(QC)、认证等环节,片面当作“品管”,从而使品管的效果无法彰显,从而令企业管理者对“品管”产生质疑,最终导致品质管理工作无法善终品质,不只是来自检验,不只是来自制造,也不只是来自设计,而是来自全员品质文化的保证。品质管理要达到提高经营效果的目的,必须全体员工通力合作,形成一个能共同认识,易于实施的体系,并使工作标准化,所制定的各项计划得到有效的执行,使市场调查、研究、开发、设计、采购、制造、检查、试验、出货、销售、服务,每一阶段的品质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这就是全面品质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国内生产型企业质量管理最大的问题在于生产过程中的过程控制不完善,严谨度也有待提高。杨平遗憾地表示:这是由于与上游的原料供应商、下游的后整理环节以及买家的沟通不畅造成的。国家环保纺织协会的秘书长Raimar Freitag先生和各个成员机构的领导人决定,在今后仍将坚定地贯彻实施已经采用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在必要时对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例如,在质量管理措施中包括由国际环保纺织协会承担费用的对已经通过认证的产品抽查,抽查的数量至少为所有获得认证产品数量的15%。

  生态纺织品检测日益严格

  TESTEX瑞士纺织检定有限公司经理冯昭燕表示,欧洲、美国的采购商和服装企业对纺织产品的生态性能主要通过Oeko-Tex Standard 100来体现,其中包括了:pH值、甲醛、重金属、农药、氯化苯酚、有机锡化物、偶氮染料、致敏染料、氯化苯和甲苯,相关的色牢度等。除此以外,个别买家会要求提供APEO检测结果。对于原料和半成品企业来说,控制原材料、染料、助剂的来源与使用是保证产品生态性能的关键。在大货生产中,企业的每个环节都应该相互配合,坚持以范围内的材料进行产品的生产,以满足有生态要求的客户的需求。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生产当中和发货前的抽测都应坚持,以便应对不同批次原材料和化学品的质量波动。

  黄海滨详细补充道,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在2007年更新了一些内容,最新版本的标准在多个方面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如:将“分散橙149”列入了禁用染料名单,含有色素分散橙149的物质不能通过认证,这是因为其中含有法律禁止的4-氨基偶氮苯。今后需对未经染色的聚酰胺材料(氨纶)进行致癌物质芳基氨的检测,其限制含量不超过20mg/Kg。这是因为经检测证明其中含有致癌性的游离胺,这些游离胺的来源是某些聚酰胺物质(氨纶)。直接接触皮肤类的产品(二类产品):对酞酸酯的使用加强限制,酞酸酯中三种增塑剂DEHP、DBP和BBP的限制含量不超过0.1%,这些物质有可能导致癌变。这三种物质在2006年已经被立法者禁止用于婴幼儿玩具,无论婴幼儿是否会将相应的玩具放入口中。在一类产品的检测范围中继续保留对酞酸酯DINP、DNOP和DIDP的检测。从现在开始,所有材料都会测试其重金属汞和砷的含量。

  REACH法规提醒企业提高规避风险能力

  黄海滨介绍,REACH法规根据其条例对所涉及的企业做出了区分:化学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制造商和进口商;化学品使用者和商品制造商,例如:纺织整理厂和染厂;成衣制造商;零售商和半成品/成品的纺织品进口商。根据其各自的工作和作用来执行条例。在REACH法规条款下,化学品新的安全数据表格中,化学品制造商必须提供全面且涉及细节的安全数据信息。对于来自非欧盟国家生产商和进口商来说,当纺织品在欧盟之外生产时,需要主动义务申报登记有害物质。因此,纺织整理厂和染厂使用化学物品时,都必须考虑和检查在安全数据表格中,所使用化学物质是否已经全部叙述完毕。同时,企业还必须通过大量的沟通工作确保他们的供应商适应REACH法规这一变化。

  杨萍提醒企业,REACH法规如同“绿色壁垒”或技术贸易壁垒一样,继续呈迅速蔓延的趋势,这势必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格局。国内企业应该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规避能力,为一些贸易壁垒的全面实施提前做好应对。从纺织行业到服装、面料企业都要完善预警系统,规范贸易行为。行业协会也有责任和义务尽力发挥纽带作用,通过联合注册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与成本分摊。除此之外,化学品及纺织服装等相关下游产业亟需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研发替代产品步伐,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自身环保性能,尽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德国海恩斯坦研究院材料测试部总裁韦克曼博士也对此作出回应:对于通过Oeko-tex 100认证的公司来说,如纺织品整理厂、加工厂和成衣制造商、零售商等,REACH法规不会带来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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