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支付费用的注册人的公平竞争和同等待遇,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有责任检查那些声称有资格成为中小企业减费对象的公司的规模。
根据费用条例(EC)340/2008号第13条第(4)条,按照中小企业类别的核实程序,ECHA收集适用于正确企业规模类别的费用及错误通报有资格成为减费企业的管理费的平衡点。ECHA管理委员会(MB/D/29/2010)已在服务分类上确定了收费水平。
在任何必要的时候,ECHA可能要求企业出示能够支持中小企业减费的资格的书面证据。
作为唯一代表,评估是否适用中小企业减费应参考非欧盟生产商,配方制剂或物品的生产商的企业人数,营业额,资产负债表。
如果在中小企业的核实程序中,注册人不能向ECHA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以证明其在提交时声称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别,注册人将被收取其正确公司规模类别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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