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以预防原则为基础,REACH法规的条款执行了欧盟委员会关于预防机制的原则(COM(2000)1)。
下面列举了几个执行预防原则的例子:
安全评估:如果没有确切的科学依据(例如,数据存在冲突),安全评估通常会受到高度重视。以支持企业和政府机关执行REACH法规的指南中也要反应出PP讨论会中得到的原则。
风险管理措施:如果一个公司正在等待关于一种特殊危害的进一步的实验数据,那么对潜在的风险就必须有正确的风险管理措施,且要在安全评估中对这些措施进行描述;在PBT和vPvB化合物的事例中,企业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使这些物质的暴露最小化(参见6.5节中的附录Ⅰ)。
限制:如果使用某种物质会带来严重风险,那么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可以立即采取限制。当需要很长的时间去建立科学评估所需的数据或者当数据不能对风险提供充分的确定性,通过上述方式可以执行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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