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欧盟禁止使用新一类偶氮染料和严格限制砒霜用于木及木制品的警示通报”:2003年1月6日,欧盟通过2003/03/EC指令,禁止在纺织皮革制品中使用一类名为bluecolourant(蓝色染料)的偶氮染料。
2003/03/EC指令主要内容如下:为禁止芳香胺的浓度超过30ppm的偶氮染料(包括bluecolourant)用于可能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直接接触的纺织皮革制品,如服装、床上用品、毛巾、假发、帽子、尿布及其他卫生用品、睡袋、鞋袜、手套、手表带、手提包、皮包或钱包、行李箱、座椅套、颈挂式皮包、纺织制品或皮制玩具及带有纺织品或皮制外套的玩具、供消费者使用的纱线和织物等;这些纺织皮革制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自2004年5月30日起,各欧盟成员国必须执行以上规定。
欧盟是我国纺织皮革制品出口量较大的市场之一。该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纺织皮革制品对欧盟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为此,请各相关部门、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及早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我国纺织皮革制品的正常出口。
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研究欧盟该技术措施的相关内容(以其英文文本内容为准),并为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转摘自‘中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网上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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