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辛基 2015年12月17日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经正式新增5项物质至SVHC(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内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增至168种物质。
该5项物质于2015年8月底公布提案,并开始寻求公众意见,公众咨询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本次新增的5项SVHC物质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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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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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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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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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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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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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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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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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基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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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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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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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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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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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其他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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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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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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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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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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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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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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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塑料、橡胶和化妆品的紫外线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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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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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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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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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3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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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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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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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塑料、橡胶和化妆品的紫外线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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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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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丙烷磺内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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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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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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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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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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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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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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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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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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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95-1
21049-39-8
414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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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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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P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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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氟聚合物的生产助剂/润滑油添加剂/灭火器表面活性剂/清洁剂/纺织品防污整理剂/抛光表面活性剂/液晶显示面板防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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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瑞典提出的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CAS:84-61-7)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CAS:13048-33-4)则最终没能进入SVHC清单。
根据REACH法规,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 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若产品含有 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 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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