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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中间体定义,避免无效REACH注册

Rhodia UK Limited自2009年起担任四羟甲基硫酸磷的主导注册人,一直与SIEF内成员开展相关工作的交流和讨论,并计划按照严格控制条件下的中间体形式在 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REACH正式注册。但是2010年9月,Rhodia UK Limited突然宣布退出主导注册人一职,原因是欧洲化学工业理事会(CEFIC) 与ECHA对中间体定义的解释不一致。

    早在2010年的5月,欧盟委员会、欧盟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及ECHA进行了商定,对REACH法规下的中间体的含义进行了澄清,并以非官方的“草案指南”的形式对澄清进行了发表,最终其将在2010年11月30日后并入ECHA关于中间体的指南中。

    欧盟的法律公司Field Fisher Waterhouse对中间体的定义进行了独立分析,该分析是遵循典型的欧洲法院的做法进行的,即:强调字面的释义,由系统及技术解释的支持。

对具体分析结果简述如下:

一、对中间体的字面和系统/技术的释义

    REACH法规的第3(15)条已对“中间体”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清晰的解释。在该条款中,指出了“中间体”指为“将一种物质转化为另外一种物质所进行的 化学反应中制造、消耗或者使用的物质”。Field Fisher Waterhouse认为,字面上看该定义中确定物质是否为“中间体”的关键是是否故意进行了转化,而不论其最终的用途:制造、消耗或者使用。

    而从系统/技术方面而言,对中间体定义的阐述需要考虑到两方面:REACH法规的目的;豁免后隐藏的理由。早在REACH制定之初,就考虑到了作为制造 商、进口商的一方和作为欧盟及成员国的另一方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的困难。为此,欧盟有意减少中间体的注册要求。因此,中间体是在化学过程中转换为另一种物 质的物质:

·不论整个转化的目的;

·不论转化在制造过程中是即时的步骤,或是连串的步骤;

·不论最终产物在同一过程中是否继续使用,亦或是直接在混合物或物品中销售,或直接市售;

·不论该物质是否在某些情况下被视为中间体,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不被视为中间体;

·不论由该中间体转变而来的物质是否受REACH法规的豁免。

    由于SCC中间体在数据、行政费用上较之一般物质有大幅度的优惠,相关企业都争取充分利用中间体特惠条款,节约注册成本。但同时也应该明确该产品是被下游 作为中间体使用,尤其是REACH定义下的中间体。Cefic理事联络小组(DCG)会就已经将产品错误地作为中间体注册的企业,该如何继续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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