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员国认为必须在欧共体层面上进行处理,方能有效控制风险,向欧共体提议进行限制,并向化学品管理局提交提议卷宗;
2. 管理局整理卷宗后在网上公示,邀请各方在三个月内进行评议,各方可提交社会-经济学分析SEA,或其他有助于该分析的信息;
3. 公示9个月内接受网上各方评论;
4. 风险评定RA委员会在公示9个月内起草一份风险评估方面对卷宗的意见草案,需考虑网上评论社会-经济分析SEA委员会起草一份社会经济影响方面对卷宗的意见草案,需考虑网上评论;
5. 化学品管理局将在网上公示SEA草案,并邀请各方对该草案评议;
6. SEA委员会将根据评议在首次网上公示12月内起草正式意见,在此之前RA意见已经定稿,所以SEA可参考RA的内容;
7. 两份意见将在12个月的时候(间或延长90天)被提交欧委会,并在网上公布;
8. 欧委会将根据两个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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