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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检查

为更加科学、有效评估和防范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强化了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控制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了法规政策宣传和监督,新化学物质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近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生态环境局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环境监督管理”。

黑龙江各地生态环境局要对辖区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是否按规定落实《办法》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执法检查。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对在产、外购(含进口)的企业事业单位化学物质清单,检查属于新化学物质的,是否按照《办法》进行了登记或备案,是否存在应报未报的新化学物质。对存在违反《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加强执法应用,依法依规将处罚情况纳入信用联合惩戒。

随着国家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宣传和监督,全国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越来越重视新化学物质合规相关的监管,越来愈多的环保执法队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用监督抽查方式进行着新化学物质监管,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需明确自身是否需要进行新化学物质登记、登记后的新物质是否按照登记要求进行活动,是否应报告首次和每年的活动情况,以及是否传递了相应的危害和环境风险、是否保存了活动情况记录等等。

我们专注于化学品法规合规咨询服务,凭借专业技术实力和多方资源优势,多年来致力于为医药、化工企业,消费品生产企业、大型跨国公司提供化学品法规咨询及环保法规应对服务。如有新化学物质登记的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我们的服务:

 

一、法规综合咨询和物质查新服务

(1)专业的法规咨询服务

(2)新化学物质查新服务(IECSC公开库查询,委托查新)

二、新化学物质登记代理服务

(1)登记代理人服务

(2)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

(3)登记整体方案定制

(4)物质数据评估/缺口分析/豁免分析

(5)实验室测试监理服务

(6)风险评估报告制作

(7)主管部门/专家沟通咨询

(8)法规文献及登记材料翻译

三、登记代理维护服务

(1)新化学物质登记后服务

(2)法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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