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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申报针对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新化学物质,根据物质吨位分为四个等级:1-10吨、10-00吨、100-1000吨及1000吨以上。 根据申报方式分为三种情形:系列申报,同一申报人对相似相近的多个新化学物质进行申报;联合申报,两个以上申报人同时申报相同新化学物质;重复申报,两个以上申报人先后申报相同新化学物质。 不同情况的常规申报,提交的资料略有不同,但主要都包括:《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表》、《风险评估报告》、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特性的测试报告或者资料(在中国境内用中国的供试生物完成),以及有关测试机构的资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