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 告
2022年 第8号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22年10月13日
柴油属于轻质石油产品,是复杂的烃类混合物,碳原子数约10~22混合物,为压燃式发动机(即柴油机)燃料。柴油分为轻柴油(沸点范围约180-370℃)和重柴油(沸点范围约350-410℃)两大类。
按照之前《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闭杯闪点≤60°C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之前市面上销售的柴油闭杯闪点大部分>60°C以上,不列入危化品监管。
2022年11月7日,十部委发布正式发布公告,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从2023年1月1日以后,柴油不分闪点大小,全部属于危险化学品,也就是市面上最常见的0号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重柴油也属于危险化学品。
柴油被列入危化品监管后,批发、仓储和经营柴油的企业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办理危化证需要有仓储。无危化证的、以及原经营范围里只有“成品油批发(不含危化品)”的单位,不能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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