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a. 对活性和智能的材料和制品的特殊要求
b. 适用各类材料和制品的特定措施
c. 增加到欧盟许用目录中的新物质要按规定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经欧盟食品安全局评估后,由欧盟委员会授权批准。
d. 新法规规定需制定特定指令的 17 类材料和制品分别为:活性和智能材料和制品、粘合剂、陶器、软木、橡胶、玻璃、离子交换树脂、金属和合金、纸和纸板、塑料、打印墨水、再生纤维素、硅树脂、纺织品、清漆、蜡、木头。
法规解读
82/711/EEC1982年10月18日委员会指令,颁布了测试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中塑料成份迁移量的基本法律。(塑料:测试迁移量的基本法律)
85/572/EEC 1985年12月19日委员会指令,颁布了测试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成份迁移量的模拟物列表。(塑料:测试迁移量的模拟物列表)
78/142/EEC 1978年1月30日委员会指令,关于各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中使用氯乙烯单体的法律趋于一致的规定 (塑料:对氯乙烯单体VCM的限制)
80/766/EEC 1980年7月8日委员会指令,制定官方控物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中使用氯乙烯单体的统一分析方法。(塑料:检测成型品中氯乙烯单体含量)
81/432/EEC 1981年4月29日委员会指令,制定官方控物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释放氯乙烯单体的统一分析方法。(塑料:检测食品中氯乙烯单体)
84/500/EEC 1984年10月15日委员会指令,关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规定(陶瓷)
2005/31/EC 增补理事会指84/500/EEC,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器具的分析方法标准和符合声明的要求(陶瓷、搪瓷和玻璃)
93/11/EEC 1993年3月15日委员会指令,有关橡胶奶嘴和吸吮器释放亚硝胺和相关物质。 (橡胶:亚硝胺及亚硝胺衍生物)
2002/72/EC 2002年8月6日委员会指令,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包装材料和物品。(塑料:将指令90/128/EEC和7个修订,编纂成法典)。2004/1/EC,2004/19/EC,2005/79/EC, 2007/19/EC,2008/39/EC关于2002/72/EC的五个后续修订指令
2、欧盟食品接触材料迁移测试简介
指令82/711/EEC: 最后一次修订为指令97/48/EC。制定了关于塑料材料和制品成分迁移检测的基本规则。
指令85/572/EEC:最后一次修订为指令2007/19/EC 。制定了用于迁移检测的模拟物清单。
迁移测试的原则:
a. 物质在材料中的筛查和定量方法
b. 材料与食品在最坏条件下接触:暴露时间和温度
c. 按材料的使用情况测试(一面或两面接触)
迁移限量:
1. 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成分向食品内的迁移量,不得超过10mg/dm2;
2. 在下列情况中,为每千克食品中不得超过60mg/kg:
(a) 本身是容器或相当于容器,或可被填充的制品,容积不小于500mL且不大于10L;
(b) 无法估算与食品接触的表面积,且可以填充的制品;
(c) 用于密封的瓶盖、垫片和瓶塞或类似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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