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该项资料需要生产企业、实际加工企业和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名称、地址 及联系人信息,一旦确认,不可更改,且所有申报资料中的相关信息内容需确保一致。
◎关于研制报告的要求
1、 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关 需要原料功能性和安全性的检测报告作为数据支持
2、 原料的名称、来源、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式、化学结构、理化性质;
(1) 名称:包括原料的化学名、INCI 名及其中文译名、商品名和 CAS 号等。原料名称中 应同时注明该原料的使用规格。
(2) 来源:原料不应是复配而成,在原料中由于技术原因不可避免存在的溶剂、稳定剂、 载体等除外。
天然原料应为单一来源,并提供使用部位等。全植物已经被允许用作化妆品原料的, 该植物各部位不需要再按新原料申报。
(3) 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式、化学结构:应提供化学结构的确认依据(如核磁共振谱图、 元素分析、质谱、红外谱图等)及其解析结果,聚合物还应提供相对平均分子质量 及其分布。
(4) 理化性质:包括颜色、气味、状态、溶解度、熔点、沸点、比重、蒸汽压、pH 值、pKa 值、折光率、旋光度等。
3. 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基于安全的使用限量和依据、注意事项、警示 语等。
4. 原料在国外(地区)是否使用于化妆品的情况说明等。
国外(地区)指的不止是原料生产地,要尽可能多的说明原料在国外的使用情况, 并且提供所使用生产的产品的配方、说明书、包装或者标签作为佐证依据! 化妆品新原料的申报,无需提供自由销售证明文件!
◎关于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关于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应说明化妆品新原料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步骤、流程及参数,如应列出原料、反应条件(温度、压力等)、助剂(催化剂、稳定剂等)、中间产物及副产物和制备步骤等;若为 天然提取物,应说明加工、提取方法、提取条件、使用溶剂、可能残留的杂质或溶剂等。
◎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等内容。
1. 规格:包括纯度或含量、杂质种类及其各自含量(聚合物应说明残留单体及其含量)等 质量安全控制指标,由于技术原因在原料中不可避免存在的溶剂、稳定剂、载体等的种类及 其各自含量,其他理化参数,保质期及贮存条件等;若为天然植物提取物,应明确其质量安 全控制指标。
2. 检测方法:原料的定性和定量检测方法、杂质的检测方法等。 不止要提供原料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还应在毒理学检测前,做原料定性定量检测
试验,并且提供实验报告.
用定性定量检测同批次样品,进行毒理学检测.
3. 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