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名录增补工作,相关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名录增补申请表(请见附录1,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可证明该化学物质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或者进口),如经销发票、进出口报关单、行业统计材料、化工年鉴、管理部门印发的文件、公开出版物等。
以上材料纸质件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审核登记部。所有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全套PDF及WORD版本申请表,发送至inventory@mepscc.cn。
在此需特别提醒拟申请的客户朋友注意,在填写申请表格时注意物质信息一项的名称及结构式填写的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的物质标识信息对能否完成物质增补进名录产生直接影响。在填写前建议让专业人士对此进行把关。
新安润有一站式的《名录》增补服务,您只需提供基本的资料,剩下的全部交给我们!若有需求,请直接联系我们。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1821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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