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我国法规定义的化妆品范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产品的使用方法应是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如揉、抹、敷等。而以口服、注射、吸入等方式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不属化妆品范畴。
2.产品施于人体的部位 应是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而牙齿、口腔黏膜等不在此范畴。
3.产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 应是以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这也是化妆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
目前,我国法规定义的化妆品不包括牙膏和其他与口腔黏膜接触的产品。
实例分析:
疑问:洗手液算不算化妆品?
回答:根据洗手液的使用方法和目的,洗手液是清洁人体手部肌肤的产品,所以它属于化妆品。但如果宣传或名称中提到“抗菌、抑菌”字样,则违反了我们化妆品不得宣传抑菌、抗菌、消炎等有疗效宣传的规定,因此这种类型的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而不能属于化妆品。
我国规定,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进口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级药监局备案。通过备案和审批的产品方可在大陆市场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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