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现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收到的4362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点击2021年下半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情况_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mee.gov.cn)查看附表:2021年7月—2021年12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情况表(4362份)
我们的服务:
一、法规综合咨询和物质查新服务
(1)专业的法规咨询服务
(2)新化学物质查新服务(IECSC公开库查询,委托查新)
二、新化学物质登记代理服务
(1)登记代理人服务
(2)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
(3)登记整体方案定制
(4)物质数据评估/缺口分析/豁免分析
(5)实验室测试监理服务
(6)风险评估报告制作
(7)主管部门/专家沟通咨询
(8)法规文献及登记材料翻译
三、登记代理维护服务
(1)新化学物质登记后服务
(2)法规培训服务
欧盟REACH、台湾REACH、韩国K-REACH注册
【返回】
上一条新闻: 【解读】新版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上线
下一条新闻:关于明确进出外高桥水域船载危险货物混合物组分申报要求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