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数量”运输的条件是什么?
1. 危险化学品对应的联合国UN编号可以进行有限数量运输
货物经过运输危险性鉴定后,若被鉴定为危险货物都会被分配一个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UN编号(例如1002)(若UN号通过其他途径已知,也可直接进行查询),如果该UN编号在联合国TDG的危险货物运输法规的《危险货物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的第7a列有限数量中所对应的具体数值不是0,则表示该危险化学品可以进行有限数量运输,如图所示,UN号为1992、与UN号为1993且包装类别为II类的货物,有限数量不为0,可进行有限数量运输;若UN号为1993,且包装类别为I,有限数量为0,则不可进行有限数量运输。
图1 UN TDG中的DGL检索结果展示
2. 运输数量不可超过有限数量上限
如图1所示,有限数量有专门的数量要求,例如UN号为1993且包装类别为II类的货物,有限数量为1L,运输时,不能超过该数量。
3. 产品包装要满足特定要求
危险货物作为有限数量运输时,其内包装与外包装都应符合联合国TDG、国际海运危规、国际空运危规或我国GB 28644.2-2012的相关要求。
4. 包装要加贴特殊标记
为了在运输环节,能快速识别有限数量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包装件,联合国TDG等国际法规以及GB 28644.2-2012均要求在有限数量运输的包装件外表面加贴统一的标记,具体见图2和图3。
图2有限数量运输包装标记(除空运外)
图3有限数量运输包装标记(空运)
5. 运输单证需满足特殊规定
在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时,危险化学品以有限数量运输时,在运输单证的危险货物说明应写入“有限数量”或“LTD QTY”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