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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最后补交通知

       2015年3月25日,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尚未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的391份登记证持有人最迟于2015年4月15日前补交2014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共涉及146家企业。

      通知同时列出了未提交2014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的登记证持有人及登记证号,企业可通过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查看以上信息。

      依据《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提交年度报告,是简易申报和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持有人不可推卸的法规责任。对于逾期未交企业,将上报至环境保护部,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四十四条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瑞旭技术提醒企业尽早完成年度报告补交工作,以免受到法规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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