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盛环境,全球化学品法规专家
 生意宝 | 化工网 | 检测通 | 中国TBT研究中心
网盛环境官网
环保部发布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补交通知

 2014年2月27日,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尚未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的登记证持有人于2014年3月10日前补交2013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

通知同时也列出了未提交年度报告的1171份登记证。依据《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提交年度报告,是简易申报和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持有人不可推卸的法规责任,瑞旭技术提醒企业尽早完成年度报告补交工作,以免受到法规相应的处罚。



【返回】



上一条新闻: 环保部更换新化学物质查新收费账户

下一条新闻:新化学物质查新专用章更换通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87号
易盛大厦11楼,310012
Fax: +86 (571) 88228213
Email: eucoop@netsun.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