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尚未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的登记证持有人于2014年3月10日前补交2013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
通知同时也列出了未提交年度报告的1171份登记证。依据《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提交年度报告,是简易申报和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登记证持有人不可推卸的法规责任,瑞旭技术提醒企业尽早完成年度报告补交工作,以免受到法规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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