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近日通过一项新指令,禁止销售和使用含铬偶氮染料。该禁令自2004年6月30日起生效。
欧盟已于2002年7月限制了多种致癌偶氮染料的销售和使用,因其易生产、低成本,过去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其致癌性,以后将不允许其使用。最近,进一步的风险评估表明这种含铬偶氮染料将被列入《禁用偶氮染料目录》,原因是其对水产品有害、不易生物降解,且通过废水排放影响环境。
据悉,1994年7月,德国政府首先颁布法令,禁止在纺织品和服装生产过程中使用118种可能致癌的偶氮染料。2002年9月11日,欧盟正式公布2002年第61号指令,禁止使用四氨基联苯等22种偶氮染料,规定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行生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有的上述22种偶氮染料不得超过30×10-6的限量。这一指令从2003年9月11日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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