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中小企业顺利履行化学物质登记评价法,韩国环境部近期发布公告,简化了年制造、进口量不足1吨的新化学物质登记申请资料,并根据物质的特性、用途,对申请资料进行差异化管理。另外,进口量不足0.1吨的用于研究开发的新化学物质申报也将获得相关的豁免条件。
根据该公告,以下事项将从3月16日开始实行:
1. 对于年制造、进口量为0.1~1吨的新化学物质,如果其溶解度不足1mg/升或仅限中间体或调节剂用途制造、进口的化学物质,则无需提交环境有害性相关的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或水蚤急性毒性、易分解性)即可申请注册。
2. 对于年进口量不足0.1吨的研究开发用途化学物质,国外制造商以商业机密为由不提供化学物质名、固有号码(CAS号或者KE号)时,需附上物质安全健康资料。
另外,根据该公告,在豁免确认申请书上可以省略化学物质名称、固有号码的填写,但是,没有名称、固有号码的化学物质都将视为相同的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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