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根据自贸协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中韩自由贸易再次降税,并规定在经过一定的过渡期后,韩国将对92%税目数的中国原产货物实行零关税。对于全球贸易份额排名分别为第一和第九、双边贸易额近3000亿美元的中韩两国而言,达成这样一个高水平、全面的自贸协定,使两国的企业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国享受关税减免额度的产品主要有化工、电子和机械产品等,其中99.6%的化工产品将实现零关税。
目前,国内很多化工企业已经拿到了中国促贸会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涵盖二氧化硅、丙烯酸甲酯、二氧化锰、轮胎、塑料、硫黄、日用化工产品等多个领域。这份证书将让出口商或者进口商承担的关税直接清零,不仅为贸易双方减负,而且直接提升了我国化工产品在韩国的市场竞争力。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样的贸易红利背后,还有一个需要我国涉及对韩贸易的石化企业们密切关注的法规——K-REACH。
K-REACH,全称为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又可简称为韩国REACH或者化评法。自2008年欧盟的EU-REACH法规实施后,以美国、中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为代表的贸易国家均陆续修订化学品法规,加强对本国区域内的化学品监管。在欧盟和中国化学品法规体系的引领下,韩国也同样意识到建立一套完整的化学品法规管理体系的重要性。K-REACH法规草案经过多次修订后,最终在2013年4月30日通过韩国国会审议,并于2014年5月1日生效,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K-REACH包括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方面的内容。根据K-REACH法规规定,所有出口至韩国的新化学物质(不论吨位大小)或出口超过1吨/年的现有化学物质都必须进行年报或注册,含有危害物质的产品还需要履行通报的义务。
K-REACH法规实施一年来,韩国K-REACH主管机构环境部已多次开展法规培训。目前,韩国境内各生产商和进口商已经普遍明确K-REACH的义务要求,且积极配合官方进行合规申报工作。但是出于合规成本的考量,很多进口商将K-REACH义务转嫁给非韩供应商;同时,非韩供应商考虑到商业信息的保密性,也主动去委托唯一代表OR(为非韩企业开展K-REACH应对工作、承担韩方K-REACH法规框架下进口商的责任和风险的服务机构)完成K-REACH义务。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1~9月韩国化工产品的主要进口国家是日本、中国、美国和德国。其中,日本方面进口额达6.07亿美元,占韩国石化产品进口总额的22.4%;中国进口额5.02亿美元,占比18.5%;美国进口额4.32亿美元,占比15.9%;德国进口额2.20亿美元,占比8.1%。作为继日本之后的第二大主要贸易国,中国必定会受到K-REACH法规带来的冲击,而K-REACH法规的主要监管对象也正是大化工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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