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盛环境,全球化学品法规专家
 生意宝 | 化工网 | 检测通 | 中国TBT研究中心
网盛环境官网
最新化妆品原料相关官方问答

2022年3月25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二):

1、问:哪些原料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应当填报产品配方原料的来源和商品名信息,其中涉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还应当提交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或者安全相关信息。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丙烯酰胺类、三链烷胺,三链烷醇胺及它们的盐类、二氯甲烷、脂肪酸双链烷酰胺及脂肪酸双链烷醇酰胺、单链烷胺,单链烷醇胺及它们的盐类等,以上原料的具体规格要求可参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表3“化妆品限用组分”中的“其他限制和要求”。

2、对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15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中哪些原料更新了中文名称?

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15版)中存在同一原料有多个中文名称的情况,《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将同一原料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具体清单见下表。自2021年5月1日起,备案人进行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使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规范后的原料名称。

序号

原料曾用名称

原料规范后名称

1

白茅根(IMPERATACYLINDRICAMAJOR)提取物

白茅(IMPERATACYLINDRICA)根提取物

2

柏子仁(PLATYCLADUSORIENTALIS)提取物

侧柏(PLATYCLADUSORIENTALIS)种仁提取物

3

独活(ANGELICAPUBESCENS)提取物

重齿毛当归(ANGELICAPUBESCENS)提取物

4

番茄(SOLANUMLYCOPERSICUM)提取物

番茄(LYCOPERSICONESCULENTUM)提取物

5

芝麻(SESAMUMINDICUM)提取物

黑芝麻(SESAMUMINDICUM)提取物

6

化州柚(CITRUSGRANDIS)提取物

柚(CITRUSGRANDIS)提取物

7

韭菜子(ALLIUMTUBEROSUM)提取物

韭菜(ALLIUMTUBEROSUM)籽提取物

8

荔枝核(LITCHICHINENSIS)提取物

荔枝(LITCHICHINENSIS)籽提取物

9

凌霄花(CAMPSISGRANDIFLORA)提取物

凌霄(CAMPSISGRANDIFLORA)花提取物

10

芦根(PHRAGMITESCOMMUNIS)提取物

芦苇(PHRAGMITESCOMMUNIS)根提取物

11

绿壳砂仁(AMOMUMVILLOSUMXANTHIOIDES)提取物

绿壳砂(AMOMUMVILLOSUMXANTHIOIDES)果提取物

12

美洲凌霄花(CAMPSISRADICANS)提取物

美洲凌霄(CAMPSISRADICANS)花提取物

13

青蒿(ARTEMISIAANNUA)提取物

黄花蒿(ARTEMISIAANNUA)提取物

14

山里红(CRATAEGUSPINNATIFIDA)果提取物

山楂(CRATAEGUSPINNATIFIDA)果提取物

15

山药(DIOSCOREAOPPOSITA)块茎提取物

薯蓣(DIOSCOREAOPPOSITA)块茎提取物

16

山银花(LONICERACONFUSA)提取物

华南忍冬(LONICERACONFUSA)花提取物

17

首乌藤(POLYGONUMMULTIFLORUM)提取物

何首乌(POLYGONUMMULTIFLORUM)藤茎提取物

18

素馨花(JASMINUMOFFICINALEGRANDIFLORUM)提取物

素馨花(JASMINUMGRANDIFLORUM)提取物

19

莎草(CYPERUSROTUNDUS)提取物

香附(CYPERUSROTUNDUS)提取物

20

薏苡仁(COIXLACRYMA-JOBIMA-YUEN)提取物

薏苡(COIXLACRYMA-JOBI)提取物

3、《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21版)中的哪些原料新纳入禁用物质管理?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中17个原料于2021年5月28日起新纳入禁用组分管理:甲醛、硼酸、硼砂、2-氯对苯二胺、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大麻(CANNABISSATIVA)仁果、大麻(CANNABIS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SATIVA)叶提取物、万寿菊(TAGETESERECTA)花提取物、乙酸乙烯酯等。

以上17种原料在2021年第74号公告前,部分属于限用组分、部分属于准用组分、部分属于已使用原料,各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不得再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上述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4、填报原料报送码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目前发现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示部分化妆品备案填报的原料报送码与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备案人应与原料生产商(供应商)核实:

(1)原料报送码是否对应目标原料;

(2)化妆品配方中具体原料,如复配原料的组成、配比是否与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的信息一致。

5、原料报送码是否可以报送多个?

答:按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2022年3月14日《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公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支持一个原料填报多个原料报送码。

我们的服务:
 
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
1. 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服务
2. 化妆品新原料理化/毒理/功效等试验监理服务
3.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服务
4.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全流程跟踪
 
二、化妆品现有原料安全信息报送 
1. 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服务
 
三、化妆品备案注册
1. 化妆品成品备案注册服务
新安润化学品法规咨询服务:
国内新化学物质申报
危化品登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SDS/GHS标签制作
化妆品成品、原料申报
欧盟REACH、台湾REACH、韩国K-REACH注册
医药、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咨询
防疫物资出口各国合规服务
实验室检测服务
环保法规咨询服务
包括园区环保管家、固废危废综合解决方案设计等
 
联系人:安小姐
手机号码:15801695345 (微信同号)
QQ: 1798064165
电子邮箱:nar@china-reach.net


【返回】



上一条新闻: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下一条新闻: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87号
易盛大厦11楼,310012
Fax: +86 (571) 88228213
Email: eucoop@netsun.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