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主要是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或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在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 第50号)也是作为榜首的功效宣称,可见地位之重。长期以来,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广受亚洲消费者欢迎,关于这类化妆品的问题也是化妆品及原料企业、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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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对肌肤有哪些帮助?
祛斑美白类化妆品针对肤色暗沉、不均匀、色斑等肌肤局部瑕疵,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适当使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有助于淡化色斑。但“面子”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单单靠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是不够的,还要做好肌肤的日常防晒、保湿等,使肌肤处于健康的状态。
有些肌肤问题,例如:黄褐斑、雀斑、妊娠斑等,与激素水平、遗传因素有关,是人体内在因素导致,仅仅依靠外部使用化妆品是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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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的作用机理是什么?
市场上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数量种类繁多,根据产品的作用机理,一般可分为化学美白类、仅具物理遮盖类这两种类型。
化学美白类化妆品,是指通过抑制黑色素的生成,阻断黑色素的运输,达到美白皮肤的效果。
仅具物理遮盖类化妆品,是指使用了物理遮盖剂,如二氧化钛、氧化锌、滑石粉等或类似的白色粉状物,通过涂抹覆盖于皮肤表面,遮盖皮肤上的斑点,以达到美白的效果,但并不能改变皮肤的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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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祛斑美白活性成分有哪些?
按化学结构和来源分,常用的祛斑美白活性成分主要有以下几类:
维生素C及其衍生物:如抗坏血酸葡糖苷、抗坏血酸四异棕榈酸酯、3-O-乙基抗坏血酸、抗坏血酸磷酸酯镁、抗坏血酸硫酸酯钠等。
具有间苯二酚基本结构的一类物质:苯乙基间苯二酚,4-丁基间苯二酚等。
有机酸类:曲酸、凝血酸等。
植物提取物:宣称具有美白效果的植物提取物如光果甘草(GLYCYRRHIZA GLABRA)根提取物、小构树(BROUSSONETIA KAZINOKI)根提取物、母菊(CHAMOMILLA RECUTITA)花提取物等。
其他:红没药醇、熊果苷、烟酰胺、甲氧基水杨酸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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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应注意什么?
一些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含有一定的促进去角质成分,可以加快角质细胞脱落,使肌肤看上去更水嫩有光泽;去角质也有助于美白成分的渗透、黑色素的排除,提升美白效果。但应当注意的是,肌肤角质层新陈代谢有其固定的周期,过度使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会使角质层越变越薄,皮肤的耐受性减弱;同时,由于肌肤屏障作用降低,使肌肤更多地直接暴露在紫外光、污染物等外界环境中,会导致其他肌肤问题的出现。故使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要适度,控制好用量和频次。
消费者应当按照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建议的使用方式、用量和频次使用产品。若消费者同时使用不同品牌的多种皮肤护理化妆品时,还应注意产品间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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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祛斑美白类化妆品要关注什么?
国务院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提到,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作为特殊化妆品管理。祛斑美白类化妆品须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后方可上市。这类产品的批准文号格式:国产产品为“国妆特字G2020XXXX”,进口产品为“国妆特进字J2020XXXX”。国家药监局2019年发布了“化妆品监管”APP,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可以在该APP上查询并核对产品的注册备案信息与产品标识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产品来源、质量存疑。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时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并查看产品是否标识了规范的批准文号;凡宣称速效美白或使用后立竿见影地产生祛斑美白效果的化妆品,涉嫌非法添加激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需引起高度警惕。
2021年起正式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提出按风险程度对化妆品新原料实施注册或备案管理。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袪斑美白功能的高风险原料需要进行备案管理。
近日,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歩加强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国家药监局在普通化妆品备案质量抽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备案产品配方中添加了仅具有美白功效的苯乙基间苯二酚原料,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由各省级药监局予以查处,并在12月20日前将查处进展情况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377,全名SymWhite®377(馨肤白),化学名为4-(1-苯乙基)-1,3-苯二酚,在成分表中,则写作“苯乙基间苯二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药监局公告2012年第71号),苯乙基间苯二酚使用目的为:美白肌肤,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使用限量:0.5%。
普通化妆品配方中若以其他使用目的添加苯乙基间苯二酚,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完成注册或者备案。
此外,不同的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往往是针对不同的肌肤问题、适用人群设计研发的。因此,在选择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时,还要根据产品的功效宣称、适用人群等,选择适合自身皮肤特点的产品。
同时呼吁各企业备案人严格把关备案资料,禁止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或准用原料,禁止违规宣称、夸大宣传。
我们的服务:
一、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
1. 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服务
2. 化妆品新原料理化/毒理/功效等试验监理服务
3. 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服务
4.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注册全流程跟踪
二、化妆品现有原料安全信息报送
1. 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服务
三、化妆品备案注册
1. 化妆品成品备案注册服务
欧盟REACH、台湾REACH、韩国K-REACH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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