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新条例落地后,产品与原料备案也进行了更新。2021年6月2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正式公布国妆原备字20210001:N-乙酰神经氨酸和国妆原备字20210002:月桂酰丙氨酸2个国产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信息。
距“001号”、“002号”诞生近两个月后,化妆品行业再次迎来了新原料。2021年8月2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正式公布了“003号”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和“004号”雪莲培养物2个国产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信息。
而在2009-2019年的10年间,我国获批的化妆品新原料仅4个。也就是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两个月获批的新原料相当于过去10年的量。
此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布了37个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化妆品新原料, 001号N-乙酰神经氨酸和002号月桂酰丙氨酸均名列其中。而此次通过备案的003号和004号并未出现在此名单中。这也即意味着,正在接受审批的新原料并不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示的37个。
值得关注的是,截止目前,通过备案的4款新原料均为国产原料。而上述公示的37个新原料中,申报的外资企业占据半壁江山。但目前通过备案的4个化妆品新原料均来自本土企业,业内感到十分欣慰。
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为化学原料,呈白色结晶粉末或块状,气味略酸,使用目的为皮肤保护剂,可用于清洁类产品、水乳、面膜以及各种面部底霜,在化妆品中使用时最大允许浓度为1%。
雪莲培养物为生物技术原料,由总黄酮、1,5-二咖啡酰奎尼酸、绿原酸、紫丁香苷等组成,呈紫灰色粉末状,气微香,主要用途为抗氧化剂,可广泛用于各类化妆品,最大允许浓度为4%。
刚获批的雪莲培养物和β-丙氨酰羟脯氨酰二氨基丁酸苄胺两款新原料状态一栏里标注着“监测期”三个字。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原料备案成功后,还将受到为期3年的监测,从使用了已批准的新原料的化妆品成品备案或注册成功日起计算。基于原料优势,研发真正的功效护肤品三年监测期也是风险期。
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若存在安全问题,将被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将纳入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
备案人需每年向药监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直至3年期满,当新原料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时,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提交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风险控制报告。若不按要求执行,将处5万-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
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了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在新原料被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取消备案或吊销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内普遍认为,化妆品产业创新的源头在于原料,然而原料一直是国内的一大短板,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产业的发展与突破。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化妆品新原料,这正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新原料“解绑”,开放备案制的重要背景。
早在2018年,国家领导人就曾表示,“科技攻关要摒弃幻想、靠自己”“一些重大核心技术必须靠自己攻坚克难”,这在化妆品行业同样适用。唯有重视科研、自主研发原料,在化妆品的开发与生产中才能不受制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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