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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告知性备案资料要求及审批流程

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等。

具体资料要求:

资料编号 资料名称
1 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2 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 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及产品设备清单
4 产品技术要求
5 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安全性评估报告
6 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7 市售产品 

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申报流程图及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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