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消息美国纽约州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在州内销售的防晒产品须提供额外资料:须附上清晰易读的标签,标示产品的最佳使用日期,并须在标签上注明储存产品的建议方法。
检验检疫专家指出,中国化妆品是美国FDA通报较多的产品种类,而某些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在美国也属于药品的范畴,因而监管较为严苛,出口风险大大增加。如防晒产品中除普通防晒霜之外的一些专门用于保护皮肤免受太阳及紫外线照射的外用制剂,必须符合化妆品和药品的双重要求,且必须强制向FDA登记,提醒企业除了加强出口化妆品质量风险管控,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管之外,还应关注标签标示方面及向美国FDA登记注册方面的规定,防止出口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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